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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一四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代扣代缴费调整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14-08-18

2014年6月四川省统计局、成都市统计局分别公布了2013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和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。人力资源部在6月工资发放中对个人各项社会保险代扣代缴费做了相应的调整。

2013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49018元/年(4084.83元/月)。根据相关规定2014年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从2013年172.48元/月,下调为2014年130.72元/月。1-5月原养老保险缴费为172.48元/月的在岗职工养老保险退费为208.80元(41.76元/月);其他介于上下限的在岗职工按实际缴费基数补差或退费;高于上限的职工需按上限标准(980.40元/月)补差。养老保险退费部分已计入6月应发工资中,补差的部分已计入6月个人各项社会保险代扣代缴费中。

2013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为47644元/年(3970元/月)。2014年6月开始执行新的上下限保底封顶。个人扣款下限调整为:医疗保险(47.64元/月)、失业保险(23.82元/月);个人扣款上限调整为:医疗保险(238.22元/月)、失业保险(119.11元/月);介于上下限之间的职工不受影响。